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臺大訪客中心

新消息公告

訪客中心招募校園志工,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20日

 

Art editor Img

招募簡章

一、目的:
本校訪客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整合熱愛校園環境、願意奉獻及具服務熱誠之校內外人力資源,提供多元學習與志願服務之機會,特依志願服務法及本校校園志工實施要點辦理招募及培訓校園志工。
二、招募組別及名額:
本次招募組別分諮詢服務組及校園導覽組,預計共招募25位,實際錄取名額,本中心可依實際報名及考核情況進行增減,如下說明:
(一)諮詢服務組:預計招募10位。
          於聯合服務中心及訪客中心值班,提供電話轉接、處室引介、路線指引及其他諮詢服務。
(二)校園導覽組:預計招募15位。
          校園導覽志工須具備一般導覽能力,包括本校人文歷史、建築及規模等資訊,並擇一項專業主題:
          1.人文歷史組:預計招募8位,瑠公圳水圳主題、清代聚落主題、校園建築等主題,須帶隊解說、駐站解說及設計解說方案活動。
          2.生態導覽組:預計招募7位,以本校植物、動物生態導覽為主,須帶隊解說、駐站解說及解說方案活動設計。
三、報名資格:
(一)凡年滿18歲、高中以上學歷,喜愛接觸青年及青少年,具服務熱忱者,服勤時間準時出勤者。
(二)具自然、人文、歷史、社會及各領域專業知識者佳。
(三)具外語能力(如英語、日語、韓語)者佳,日語及韓語須提出證明。
(四)具有活動規劃、遊戲帶領能力者佳。
(五)導覽組需體力良好,能在室外持續步行1小時以上者。
四、報名期限:即日起至112年3月20日(星期一)止。
五、報名方式:
請於「臺大訪客中心」網頁(https://visitorcenter.ntu.edu.tw/)首頁公告志工招募資訊,填寫google線上報名表格或下載報名表odt.,繕打後寄送至承辦人信箱。
六、培訓及甄選過程:
(一)初審(資格審查):報名截止後,本中心將進行資格審查,必要時進行面談。因本校為教育單位,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-1條辦理,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紀錄列為審查項目。
          初審通過後,於112年4月14日(星期五)前以email或簡訊通知參加校園志工培訓課程。
(二)培訓課程:
          1.「志工基礎訓練」6小時: 可至『臺北E大』網路學習;或可至「臺北市志工管理整合平台」查詢資訊,參加當月臺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辦理的實體課程。本中心將不開設實體課程。
          2.除上述基礎訓練外,另須參加訪客中心安排之培訓課程,包含校園概論及主題導覽課程(暫定如下,屆時依實際開課調整),校園概論培訓課程出席達80%以上者,選修主題類別課程全程出席者,則可成為 見習志  工。
(1) 校園概論 (必修):認識本校環境、人文歷史及諮詢服務。
  臺大校史(2小時)
臺大校園景點(3小時) 
導覽解說實務與經驗分享(1小時)
校園諮詢服務注意事項(1.5小時)
諮詢服務實地走校園(1.5小時) 
同理心與服務態度(1小時)
(2) 生態主題課程 (與清代主題二擇一) 
  校總區生態相觀景點環境(2小時) 
植物生態(2小時)
校園動物(2小時)
實地走訪-辨認植物及動物(4小時)
(3) 水圳主題課程(與生態主題二擇一)
  清代建築及聚落課程(4小時) 
校園水圳景觀相關課程 (4小時)
讀書會小組或採訪小組收集資料 (4小時)
(三)見習志工:至112年8月31日(星期四)前需見習滿15小時才可參加考核。
(四)考核:考核以筆試及口試方式進行,考核通過者可正式成為校園志工,享有校園志工權利。
七、校園志工權利:
(一)參加本中心主辦之校園志工訓練、志工導覽研習、聯誼等活動。
(二)於服務期間享有志工保險。
(三)於農產品展售中心及出版中心購買物品可享有折扣。
(四)於值勤時間享有停車優惠,須依本校總務處相關規定辦理。
(五)志願服務時數登錄,服務期滿得申請核發服務證明。
(六)熱心服務、表現績優之志工由本校公開頒獎表揚,考核及獎勵要點另訂之。
八、校園志工為1年1聘,相關法律規定請參考:
(一)志願服務法。
(二)國立臺灣大學校園志工實施要點
          https://sec.ntu.edu.tw/001/Upload/relfile/9757/24640/01-041.pdf
(三)國立臺灣大學訪客中心校園志工考核及獎勵要點
          https://sec.ntu.edu.tw/001/Upload/relfile/9757/24674/01-078.pdf
九、若有任何疑問,歡迎與本中心聯絡,聯絡人:張淇惠,(02)3366-2040,chihuei@nt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