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維護校園交通秩序與用路人安全,校外團體如欲搭乘遊覽車進入本校參與活動,請遵守以下規定:
一、申請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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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方式:
校外團體須由本校接待單位或活動主辦單位(如中心、處室、系所等)統一代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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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期限:
須於活動舉行前 1 週前,填寫「遊覽車停放申請表」,送交本校駐衛警察隊審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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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表下載:
[遊覽車停放申請表下載]
二、進入校園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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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駐警隊同意之申請單,請於進校時列印並置於車輛明顯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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駕駛人應配合門口駐警隊員指示,依規定暫停、通行或停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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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出示未經同意之申請單或無申請單者,駐警隊將拒絕遊覽車臨停並立即驅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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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法進校者,請自行於校外尋找臨時停車下客地點。
三、聯絡方式
📞 環安衛中心 駐衛警察隊:02-3366-2185~6
四、補充說明
本校限制中巴以上車輛(除校車或特殊情形外)進入校園,
旨在維護校內交通安全與行人通行品質,
感謝您的配合與支持,共同維護良好的校園環境。